2025湖南懷化市芷江縣委社會工作部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3名)

2025年湖南懷化市芷江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已發(fā)布,公開選調縣委社會工作部下屬事業(yè)單位社會工作事務中心管理九級及以下職級工作人員3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僅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間: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上班時間)。報名地點:縣委社會工作部,聯(lián)系電話:0745—6858803。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其發(fā)布如下:



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社會工作部202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擇優(yōu)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縣委社會工作部下屬事業(yè)單位社會工作事務中心管理九級及以下職級工作人員3名。選調崗位具體詳情見《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社會工作部2025年選調事業(yè)單位計劃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全縣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的在崗人員(教師除外)。
三、選調條件及要求
本次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一)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踏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在擬調出單位工作1年以上,符合調出單位服務期限等調出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試用期內不定等次視為合格;
5.身體及心理健康。
6、具備與選調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符合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在試用期內的;
(7)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且未經組織認定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服務期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1月31日。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www.chnzj.gov.cn)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僅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縣委社會工作部,聯(lián)系電話:0745—6858803。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①《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社會工作部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②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4.資格審查:現(xiàn)場報名由縣委社會工作部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再分別報送縣紀委監(jiān)委、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選調資格。
(三)考試
1.筆試。資格審查通過后,列為參加考試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為形成有效競爭,資格審查合格后,有效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職位數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可核減取消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至2:1,降低開考比例需經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批?荚囉煽h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1、黨建專干崗位,以黨建相關業(yè)務知識為主;2、基層治理專干崗位,以信訪、基層治理和政權建設相關業(yè)務知識為主;3、綜合崗位,以文秘、志愿者服務相關業(yè)務知識為主。分值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2.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比例2:1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而造成招聘職位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如出現(xiàn)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序,再相同的加試筆試一次。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縣委社會工作部組成考察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數與計劃選調數比例1:1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1次。
(五)公示錄用?h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聽取考察情況匯報,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工作需求,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對象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解釋。
公開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辦紀檢監(jiān)察組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縣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監(jiān)督電話:0745—6824820(縣紀委監(jiān)委駐駐縣委辦紀檢監(jiān)察組)。
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2月27日
文章來源:http://www.chnzj.gov.cn/chnzj/c102512/202502/10387d2dc0c241fab96d8058b208e9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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