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公文寫作之函
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技巧方法案例
公文寫作因其形式多樣而被很多考生看作是應試的一個難點。其實,之所以大部分考生會覺得公文比較難,是因為對公文不熟悉,不同文書的特點、書寫規(guī)則比較陌生,才產生了應試的障礙。只要我們對各類公文進行學習,逐個擊破,難點自然被化解。本文要給大家介紹的是在工作中應用非常廣泛的公文——函。跟著湖南公務員考試網小編將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學習。
一、函的特點
作為平行文的函,應用十分廣泛。既可以應用于平行機關,也可以應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
而從涉獵內容上來看,亦是十分廣泛。既可以是答復詢問或者批準請求,也可以是催辦某個事項,還可以是對某些文件作出補充或更正。
二、函的分類
不同的分類標準,會產生不同的分類結果。對我們應試而言,從函的功能作用角度進行劃分比較有利于我們進行復習。
常見的類型有告知函、商洽函、詢問函、答復函、請批函。這其中考察概率較高的是答復函和請批函。尤其是應用在費隸屬關系的單位之間。這種情景也是題目設計中常選擇的背景。
三、函的書寫
從格式角度來看,函的主體格式仍然是由標題、主送機關、發(fā)文機關、成文日期這些基本要素構成。
從內容角度來看,函的正文大體上都是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構成。開頭主要說明的事發(fā)文的目的、依據、背景等信息。主體內容作為函的核心內容要根據具體題目設計進行梳理。但主要是用于說明致函事項。比如作為請批函,請批的事項前因后果,請批需求等就要在函中概述清楚。結尾一般是請求對方幫助解決,或是提出我方要求等。最后往往會有“特此函告”、“請即復函”等固定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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