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桂陽縣選聘高中教師30名公告
2017湖南桂陽縣選聘高中教師30名公告發(fā)布。報名時間:2017年8月4日至8月13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報名地點:桂陽縣教育局人事股256房。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其發(fā)布如下:
2017年桂陽縣公開選聘高中教師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高中教師隊伍建設,提升高中教育質量,特面向桂陽縣域外公開選聘30名在編在崗高中教師來我縣任教,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計劃
城區(qū)高中學校專任教師崗位30名。具體選聘崗位名稱及各崗位選聘計劃數(shù)如下:
二、選聘條件
1.縣域外在編在崗高中專任教師。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3.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
4.選聘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4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獲得市級骨干教師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即1971年8月4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能勝任高中教育教學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結論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察、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選聘公告
選聘公告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wǎng)、桂陽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4日至8月13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2.報名地點:桂陽縣教育局人事股256房。
3.報名要求和資格審查:
(1)本次選聘高中教師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及選聘對象所在學校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2)選聘對象須如實填寫《2017年桂陽縣公開選聘高中教師報名表》。
(3)根據(jù)選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方能列為考察對象。
(三)考察(8月15日-18日)
對照選聘條件對選聘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是遵紀守法情況、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選聘對象的選聘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具體考察辦法:
一是核實選聘對象的身份。通過查檔(轉正定級審批表、聘用合同等)和到編制部門查看入編通知單,核實選聘對象的身份。
二是了解選聘對象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通過查檔(年度考核資料、受表彰材料、受處分或處罰材料等)和單位證明(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公安部門出具的遵紀守法情況、學校出具的學習工作及生活情況等)來了解。
三是考察選聘對象的業(yè)務能力及工作業(yè)績。通過單位提供的教學業(yè)績材料及個人獲獎榮譽證書等來了解。
考察結論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四)面試(8月20日)
1.考察結論為“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以上專業(yè)微型課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能力素質是否能夠勝任高中的教育教學工作。面試內容為報考學科我縣高中學校畢業(yè)學年現(xiàn)行教材。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面試評分幅度統(tǒng)一為20分,起評分為75分,即在75—95分區(qū)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考生拒絕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高中教育教學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酌情評分,集體商議情況記入《考生面試評分在75分以下情況記錄表》)。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定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3.在各崗位選聘計劃限額內,崗位選聘人數(shù)與實際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2。達不到選聘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聘計劃數(shù)。崗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為1人的,選聘計劃數(shù)核減至1人。
(五)體檢(8月21日)
根據(jù)面試后各崗位核定的選聘計劃數(shù),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體檢。
1.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公示
根據(jù)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官方網(wǎng)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jù),否則不予受理。
(七)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選聘對象,給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
四、待遇
1.選聘對象列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崗位等級由學校開展崗位競聘確定。
2.選聘對象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安家費6萬元/人。
五、其他事項
1.選聘對象聘用后須在桂陽縣服務6年以上(服務時間從2017年9月1日開始計算,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為一年)。
2.選聘對象提供的證件、證書和證明以及填寫的信息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察、面試、體檢及調配資格。
3.選聘對象調出原單位的手續(xù)由本人負責,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4.本方案由桂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桂陽縣教育局:0735-4470107
監(jiān)督電話
桂陽縣紀委組織部:0735-4470322
桂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5-4469972
桂陽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0735-44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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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縣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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