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總工會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
湘潭市總工會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公開、公平、公正選拔優(yōu)秀人才,根據《湘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精神,現就湘潭市總工會2013年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湘潭市總工會2013年公開招聘崗位共2個。具體情況見公告附件1《2013年湘潭市總工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體健康;
5、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6、熱心工會工作;
7、學歷、年齡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9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湘潭市總工會政工科(岳塘區(qū)湖湘西路6號)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攜帶齊全相關條件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的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如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問題,可隨時取消其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在“湘潭工會網”予以公示,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應聘者。
五、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市人社局批準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取消該崗位招聘。
2、考試方法: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查馬克思主義理論、法律、行政管理、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內容,專業(yè)知識測查內容根據崗位專業(yè)測試要求擬定。兩科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時間為7月24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考生與招聘計劃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3:1的,經市人社局批準可放寬至2:1。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成績×40%+專業(yè)成績×6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所有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后兩位數。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筆試、面試成績將在“湘潭工會網”進行公布。
六、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考核工作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其他原因不能受聘者,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工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經查證反映不實者,由領導小組確定最后聘用人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為事業(yè)編制人員,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工作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湘潭市委組織部、市紀委、市人社局全程監(jiān)督。招聘工作中如發(fā)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將嚴肅查處。
十、本次招聘政策和有關問題由湘潭市總工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業(yè)務咨詢電話:0731—58265573 考務咨詢電話:0731--58227670
舉報投訴電話:(只接受實名舉報)0731--58227670
附件1:2013年市總工會事業(yè)單位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
附件2:湘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總工會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