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公務員法律常識考點(6)
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關系,指根據民事法律規(guī)范確立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guī)范調整而形成的社會關系。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
2、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一般是自愿設立的。
3、民事法律關系是以民事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關系。
三、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簡稱民事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人。)
2、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亦即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3、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四、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1是否直接具有財產利益的內容
財產關系 是指直接與財產有關的具體由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人身關系 是指與主體不可分離的,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2義務主體的范圍
絕對法律關系 是指義務主體不特定,權利人以外的一切權利人均為義務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相對法律關系 義務主體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3內容的復雜程度
單一民事法律關系 是指只有一組對應的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復合民事法律關系 是指兩組以上對應的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4形成和實現(xiàn)的特點
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 是指民事主體依其合法行為而形成的,能夠正常實現(xiàn)的民事法律關系。
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 是指因不法行為而發(fā)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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